(资料图片)
(本网记者 张鸿杰 杨昌鼎)1月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印发,明确煤炭产业发展的实施路径、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其中,核心措施是实施“六个一批”分类处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六个一批”即新建、技改、提升、整合、盘活、淘汰一批。一是新建一批。推动新建一批产能每年90万吨以上的井工煤矿,依法依规、积极有力推进露天煤矿建设;二是技改一批。支持煤矿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能力,加快推动具备资源条件的煤矿提升规模;三是提升一批。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一优三减”,加快装备升级,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煤炭产能利用率;四是整合一批。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对产能每年90万吨以下的煤矿开展与相邻煤矿资源整合可行性论证,按照资源最大化利用原则,积极推动煤矿资源整合;五是盘活一批。推动储量多、产能大、手续齐全的停建煤矿加快复工,促进早日建成投产;六是淘汰一批。有序推进煤炭资源差、灾害重的地区整体退出,引导落后产能煤矿淘汰退出。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且拒不整改、擅自复产、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关闭。
《方案》明确,支持闲置煤炭产能或未达产煤矿适当调减部分产能用于省内其他煤矿提升产能规模。煤矿产能置换涉及注销关闭煤矿采矿权的,明确矿山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责任主体后,可办理产能置换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