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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一、投靠类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办理户口迁移公民需要持迁移申请书、《结婚证》或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接受落户证明等办理。二、购建住房类公民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住宅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可在房产所在地落户。需持申请书、购建住房人及随迁直系亲属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关系证明、房产相关证书、接受落户证明、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等手续办理。省外18周岁以上公民迁往我市需出具无刑事犯罪证明。三、招商引资或兴办实业类公民招商引资或投资兴办实业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实业所在地落户。需提供申请书户籍证明招商投资证明单位证明合法居住证明、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等手续办理。四、机关、团体单位合法聘用人员类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聘用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需要材料申请书户籍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单位聘用证明交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接收落户证明、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直系亲属随迁的需出具合法居住证明。五、录用公务员或干部工人调动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干部、工人凭以下手续办理。招工劳动部门招工手续、《城镇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审批表》、单位证明、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招录公务员人事部门的批准手续、单位证明、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干部、工人调动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