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27日电 (牛朝阁)“数据的价值在于你有我也有,咱们互相关联,关联得越多价值越大。”“企业数据精准确权理论体系能够解决全球企业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数据确权与合规难题,帮助企业数据流通,释放数据价值。”4月26日,在清华大学举办的“企业数据精准确权与AIGC全球合规论坛”(以下称论坛)上,来自政产学研的多位专家就数据确权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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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息?什么是数据?
信息是什么?数据是什么?这一概念在各界仍存在争议,很容易混淆。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原主任高绍林解释称,数据不等于信息,数据是信息的载体,信息是数据的内容。底层是数据,它承载的是信息,在信息上产生知识,有知识才能产生智慧。而企业现在持有的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企业单方的信息,如设备信息、生产信息、管理信息等等。二是双方的信息,如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合同信息等等。
“数据的精准确权和民法上的所有权并不相同。传统的物的价值在于独占性,我有你没有,只许我有,不许你有。而数据它的价值恰恰在于我也有你也有,咱们相互关联,关联得越多价值越大。”高绍林说。
小米集团高级法务总监陈一夫认为,从技术角度上看,信息是一种概率的变化,而非字段、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例如在四个杯子里放一粒花生米,杯子一转,如果猜哪个杯子里有花生米,猜中的概率是25%,但等杯子揭开,知道哪个杯子里有花生米的概率就变成了100%。我们得到的信息就是概率的变化,每次获得信息,都能提升识别概率。而多个信息之间进行比较,就产生了规律,最终显露出商机。”陈一夫说。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纪珍副院长在论坛上首次公开介绍了“企业数据精准确权理论体系”,提出了“数据三体论”,通过区分“数据物质体”“信息价值体”“权利关系体”三者间的关系,来认识数据权利特性。
据悉,上述理论体系包含完整的理论、方法、工具,由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数权经济研究室、DAMA国际数据管理协会等机构专家联合研究,已经在中国大型央企进行应用,形成了最佳实践案例,并具有国际通用的特点。
如何让数据有价值?
高绍林认为,数据产生的价值是数据的第二性使用,即经过加工、再利用、处理、传输,进而产生的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数据产品、数据服务。
高绍林指出,企业的精确确权可以分为内部确权和外部确权。内部确权指公司内部用规章制度来规定各部门数据的关系,而外部确权是通过合同的方式来确权。而在数据的处理过程若要符合现行法律的要求,就需要有一套工具,来承载企业数据精准确权的整个过程。
“通过这些确权之后,第一性的数据收集产生了企业的原始数据,原始数据经过清洗、隐私计算、匿名化处理后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数据安全、核心数据、敏感数据、个人信息的不能加工使用的数据。另一类是可加工使用的数据,可以通过内部、外部的确权,最终形成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高绍林说。
此外,陈一夫指出,对单个数据进行确权成本极高,不现实,但可以对数据库、数据流、数据行为进行确权。
“可以对数据库进行确权,测量数据空间,也可以对数据流进行确权,测量网络流量,或对数据行为进行确权,测量市场份额。”陈一夫说。
论坛由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蚂蚁集团联合主办,双方同日启动了《共建数字信任体系服务科技创新生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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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涛 罗琨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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