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8日消息,南阳市人民政府6月26日印发《南阳市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明确24条措施促消费。
其中提到,鼓励各县(市)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大力支持首店、首牌、首发、首秀,创新消费场景,建设一批智慧超市、智慧餐厅、智慧书店。
大力推进夜市示范街区创建,活跃夜间消费氛围。鼓励各县(市、区)增设夜间临时摊区,大力发展夜间餐饮、深夜食堂、文化娱乐、旅游消费、24小时便利店等夜间经济业态,开发夜间旅游消费热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持续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对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
研究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举措,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频次,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住房问题。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压缩贷款办理时限。
实施“引客入宛”战略,用好省、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奖励政策,对旅游包机、旅游大巴、旅游专列、研学旅游、自驾游等入住南阳、旅游南阳实施奖励。
附全文:
南阳市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市委“一二三六十”工作布局,高水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坚持把促进恢复消费和刺激扩大内需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巩固回升势头,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升传统消费
1。鼓励各县(市)持续开展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活动,或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组织中心城区同步开展相关活动,积极争取省财政的奖补政策(省财政将按不超过省辖市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的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底),下半年活动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2。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参加“豫鉴美食”、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等活动。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签到打卡、红包派送、盲盒抽奖等促销让利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鼓励各县(市)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并组织中心城区同步开展相关活动,积极争取省财政的奖补政策(省财政将按不超过省辖市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的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底),下半年活动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4。支持商贸流通市场主体丰富优质消费品供给,鼓励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给予奖励,积极争取省财政的奖补政策(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2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5。统筹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消费促进活动,筹办大型演艺活动、赛事、展会,举办或参加各类消费季、购物节、嘉年华、博览会等活动,实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亮点、周周有场景”。鼓励各县(市、区)对促消费展会活动在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方面进行补贴,积极争取省财政奖补(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期限至2023年12月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二、扩容新兴消费
6。鼓励各县(市、区)发展直播电商、网络销售等新型消费,举办直播电商大赛,建设放心消费直播间,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省级“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产业公共直播间。围绕玉雕、艾草、农产品等我市特色产品打造直播电商集聚区,扩大线上消费规模。市财政对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支持,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奖补支持(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7。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加快推进新兴消费服务综合体建设,大力支持首店、首牌、首发、首秀,创新消费场景,建设一批智慧超市、智慧餐厅、智慧书店。贯彻落实省促进夜经济发展政策,大力推进夜市示范街区创建,活跃夜间消费氛围。鼓励各县(市、区)增设夜间临时摊区,大力发展夜间餐饮、深夜食堂、文化娱乐、旅游消费、24小时便利店等夜间经济业态,开发夜间旅游消费热点,积极推动旅游景区等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景区推出健康、规范的夜间娱乐精品节目或驻场演出项目,支持建立“深夜食堂”“美味餐桌”等旅游美食“打卡地”。每个县(市、区)打造1—2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积极申报省级夜经济集聚区,争取省财政相应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三、巩固大宗消费
8。持续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对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积极争取省财政的奖补政策(省财政将按省辖市实际财政支出的一半给予补贴的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底),下半年活动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9。繁荣二手车市场,对2023年纳税入统的年经销额超过1亿元且当年增速达到10%以上的二手车经销企业,鼓励各县(市、区)按其二手车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10。积极参加中原国际汽车展、大河国际车展等活动,加大街道社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11。鼓励各县(市、区)充分利用节假日,持续举办房产推介会、展销会,营造促进住房消费市场氛围。组织中心城区举办房展会,因城施策,研究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举措,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开展促进住房消费系列活动,引导房企采取多种形式让利销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2。继续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频次,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住房问题。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压缩贷款办理时限。对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不动产登记抵押、发放贷款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激活文旅消费
13。积极参与“引客入豫”宣传推介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传播平台优势,举办“南阳文旅推介官”抖音选拔赛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宣传推介我市文化产品、休闲度假产品、乡村康养等四季重点文旅产品及南阳人文历史、自然景观、美食文化等优势资源,叫响“南阳 一个值得三顾的地方”品牌,提升南阳文旅知名度,加大对我市的宣传推介力度,达到“流量变销量”的效果。积极争取省文化和旅游厅给予我市专项宣传营销经费补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4。实施“引客入宛”战略,用好省、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奖励政策,对旅游包机、旅游大巴、旅游专列、研学旅游、自驾游等入住南阳、旅游南阳实施奖励。持续开展“畅游南阳”系列活动,不断拓展本地旅游市场,举办“全国百家旅行社来宛采风”活动,引导本地旅行社和外地旅行社加强合作、签订协议,充分释放文旅产业综合带动活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15。抢抓端午、中秋等假日旅游机遇,鼓励各县(市、区)推出新一轮文旅消费券、景区门票减免等惠民政策,积极策划民俗游、美食游、赏花游、登山游、节庆游等旅游产品和线路。开展时尚消费场景打卡推广活动,每个县(市、区)至少推出1个以上网红打卡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6。延长旅游景区贷款贴息奖补政策执行期限,对全市 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积极争取省财政按年化利率2%给予的贴息。(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17。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体育赛事。通过举办“渠首杯”南水北调中线城市乒乓球友谊赛等一系列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多场次体育竞赛表演,拉动我市体育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体育委)
18。贯彻落实延长旅行社补足质保金期限政策,持续助推文旅企业持续恢复生产。对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9。发挥南阳市文化旅游协会作用,组织协调景区、酒店、农家乐、旅行社等推出组合优惠举措,促进住餐消费,组织餐饮及住宿企业联动,开展形式多样、惠民利民的促销让利活动,推出全单打折、消费满减、特价套餐、特价客房等活动,激发消费热情,吸引顾客进店消费。围绕2023首届世界月季博览会等活动,搭建文旅消费平台,推动全市文旅消费持续提质扩量。(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提质消费载体
20。培育一批品牌消费集聚区、步行(商业)街改造提升试点,新建和改造一批菜市场等商业设施,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拓展经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培育一批乡镇商业集聚区或乡镇商业中心,推动一批大型商贸企业向县、乡布局设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1。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文旅企业国标意识,全面助力住宿接待设施提档升级。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5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甲级、乙级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80万元、4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开展等级旅游民宿提质计划,组织开展“精品民宿”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南阳市示范性精品民宿,每个标准间给予10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22。做好宣传服务。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沟通,广泛发布各类消费促进政策内容,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扩大影响力和成效。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要强化市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把好促销商品质量关,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努力营造拒售假冒伪劣商品、确保商品质量、保证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23。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弘扬“四敢”精神,践行“四个极限”,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全市大局,压实任务责任,加快落实促消费、扩内需工作方案各项内容,助推实现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坚持以上率下、干字当头,选好抓手、定好路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督促,分管负责同志要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24。从严督查考核。市经济运行调度指挥部督导服务组要对各县(市、区)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推动形成高效闭环、拼争一流的工作氛围,确保促消费、扩内需各项配套补贴资金精准滴灌到需求终端。在督导服务中发现的对工作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督促提醒,强化工作质效,确保任务落实、措施见效、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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